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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窃诈骗罪盗窃诈骗罪 → 电力、煤气、天然气,电信码号、上网账号、密码等无形物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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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煤气、天然气,电信码号、上网账号、密码等无形物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
来源: 本站原创 作者:邓琼泉律师 发表日期: 2012/8/22 21:55:10 阅读次数: 3390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第8条规定,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以下简称《盗窃罪解释》)第5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的,明知是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都按盗窃罪定罪处罚。
邵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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