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法律法规 法律咨询 律师简介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 分 类 导 航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暴力犯罪暴力犯罪 → 什么情况下是抢劫既遂?什么情况下应认定为抢劫未遂?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什么情况下是抢劫既遂?什么情况下应认定为抢劫未遂?
来源: 本站原创 作者:邓琼泉律师 发表日期: 2012/8/16 22:03:21 阅读次数: 3072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1.对此问题以前有争议。《两抢解释》第10条观定,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未遂。据此,《刑法》第263条规定的8种处罚情节中除“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这一结果加重情节之外,其余7种处罚情节同样存在既遂、未遂问题,其中属抢劫未遂的,应当根据刑法关于加重情节的法定刑规定,结合未遂犯的处理原则量刑。

   2.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加重情节,不存在未遂的情况,只存在是否成立重伤、死亡的情节。行为人意图致人重伤、死亡,但实际没有发生重伤、死亡结果的,不能适用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加重情节。
  只要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无论是否抢到财物,都是犯罪既遂。

  3.转化型抢劫与普通抢劫的既遂、未遂标准一样。


邵阳律师
上一篇:对抢劫罪中加重量刑情节的理解
下一篇:转化型共同犯罪的理解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2-2013 邵阳律师-邵阳专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邵阳市红旗路158号(邵阳市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湖南东放明律师事务所
手机:13347391822 邮箱:1141847000@qq.com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