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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相邻权纠纷)
来源: 邓琼泉律师 作者:邓琼泉律师 发表日期: 2021/7/20 10:46:29 阅读次数: 753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民事起诉状(相邻权纠纷)

    原告:肖某桥,男,  年 月  日生,汉族,住新邵县巨口铺镇马落桥村   组  号,身份证号 ,电话
    原告:肖某祥,男,  年 月  日生,汉族,住新邵县巨口铺镇马落桥村   组  号,身份证号 ,电话
    被告:肖某中,男,  年 月  日生,汉族,住新邵县巨口铺镇马落桥村   组  号,身份证号 ,电话
    案由:排除妨碍纠纷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被告立即拆除其堵在原被告三家共用的车道上的石头(详见现场图片),移走其故意停放于车道用于堵路的车辆(详见现场图片),保持该车道的畅通;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二原告与被告系上屋下屋的邻居,被告屋旁到二原告房屋有一条直达二原告房屋的三方共用有二十来年历史的车道,详见现场图片。从去年即2020年9月29日开始被告就将石头堆放在马路上堵住不准车辆通行,后原告到派出所报警,经村干部及村里人调解劝阻,被告反而变本加厉,于2020年10月6日用石头和水泥把马路封断,造成原告车辆正常出行严重受阻。之后又经巨口铺镇马落桥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协议书中写明限被告一周内拆除路上石头,但被告多次出尔反尔,拒不履行。
    2021年1月31日乡政府和村里干部带领群众去被告堵路现场拆除石头,遭被告暴力阻止而没拆除成功。之后,镇里村里干部劝说原告称:镇里村里没有执法权,建议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排除妨碍,故原告迫不得已起诉前来,盼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新邵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代理律师:邓琼泉
                                            2021年3月   日


邵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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