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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经典案例
来源: 邓琼泉律师 作者:邓琼泉律师 发表日期: 2014/3/4 14:01:46 阅读次数: 2227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同居分手协议
    男方:唐某明,男,  年  月  日生,汉族,怀化市靖州县排牙山林场。身份证号:
    女方:肖新某,女,  年  月  日生,汉族,邵阳市双清区高崇山镇长木村9组182号。身份证号:
    男女双方于1999年开始同居,2000年生小孩唐某欢,现在男女双方因无感情,经平等自愿协商,就同居分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一,男女双方从即日起分手即解除同居关系,男方从即日起不得在女方处居住;女方从即日起不得在男方处居住;如任何一方死皮赖脸在另一方居住,视为侵犯另一方的居住权和正常之生活,应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二,1,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购买的货车(湘E.B3082)从即日起归男方所有和使用,女方无所有权和使用权;在该车未过户前,该车如出交通事故全部法律责任由男方承担,跟女方无关。2,男女双方同居期间的债务由男方全部承担。3,在同居期间男方借女方壹万元钱,男方承诺在分手之日起五个月内全部归还给女方。4,男女双方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家电等全部家具归男方所有。
    三,小孩唐某欢自愿选择跟父亲生活,由男方直接抚养和监护,男方不要求女方支付小孩抚养费;女方自愿在有支付能力的时候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给小孩唐某欢。女方随时可以探视小孩。
    四,该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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